浙江拍协王中明会长在四届六次理事会
暨司法委托拍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理事,各位同仁: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四届六次理事会暨司法委托拍卖工作紧急会议,主要是通报我省司法委托拍卖的严峻形势,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对策措施,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商议决定建立行业公共拍卖平台等有关事宜。会议很重要,也很紧迫,省商务厅符爱琴副调研员代表政府主管部门参加会议并作指导,特别是中拍协王凤海副秘书长在百忙之中专程来杭作指导,我们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我省司法委托拍卖的现状、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我们应采取的应对措施与大家作个沟通,希望大家能统一思想认识,群策群力做好工作,争取我省司法委托拍卖改革有一个较好的结果。
一、我省司法委托拍卖的现状
司法委托拍卖是我省拍卖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我省涉足司法委托拍卖的企业占全省一半以上,司法委托拍卖场次占全部拍卖场次的四成多,成交额占20%左右,佣金收入则超过四成。多年来,我省拍卖企业在省高院的统一组织、指导监督下,依法规范运作,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没有出现大的违法违规问题,得到了各级法院的认可和好评。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外委托拍卖管理的规定(试行)》,与最高院法释﹝2009﹞16号文件等规定是完全相吻合的。在执行中,各级人民法院以“先入册、后摇号、重监管”为核心的委托监管工作,依法规范、公正透明,得到拍卖行业的普遍认可。维持这一体制,巩固这块阵地,对拍卖企业和整个行业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二、当前司法委托拍卖面临的严峻形势
不久前,我们从拍卖企业处得知,省高院在去重庆学习后,经院党委讨论决定,将司法委托拍卖有关事务交给省产交所来操作,由他们提出方案经高院同意后先行试点,据高院司法鉴定处证实,省产交所已提交了试点方案。
司法委托拍卖出现这种情况,是有背景和原因的。据了解,今年两会期间,分管政法工作的中央领导周永康同志在参加重庆市代表团的座谈时,对重庆的司法拍卖改革给予了肯定。于是,全国很多省市高院都派人去重庆学习考察。当前各级法院十分关注的司法委托拍卖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如何更有效地防范竞买人之间的串标、防止拍卖人和竞买人串标。而重庆市联交所集中交易、电子竞价的方式,似乎是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迎合了一部分法官的心理。这也是法院将司法委托拍卖转交产交所操办的一个出发点。
从我们自身来说,我省拍卖行业执行司法委托拍卖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确有极个别企业操作不够规范,组织监管工作不够严密,存在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等一些问题,造成了极不好的影响。而且行业内在取得入围资格等方面一些做法也有欠妥之处,法院出于保护法官的考虑,将司法委托拍卖的具体事务交由第三方操办,也是无奈之举。但这么做,一是缺乏法律依据,二是损害了拍卖行业的利益,我们理应据理力争,维护行业的权益。
在得悉此事后,协会立即着手做了一些工作,主要有:
借临安总经理联谊会的机会,将司法委托拍卖作为会议的一项重要议题,通过座谈讨论,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工作方向。
8月20日,协会组织有关人员赴上海拍协学习取经。回来后即加班加点,拟定了组建行业公共拍卖平台的有关材料。
在中拍协银川会议、大连会议期间,我们向中拍协领导汇报了我省司法委托拍卖出现的情况。
8月23日,我们先后向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和省高院司法鉴定处汇报,并递交了书面报告。
8月25日,我们和杭州市贸易局特种行业管理处张荣华处长一起到杭州市中院司法鉴定处进行了沟通。
9月1日,我们陪同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张悦处长、符爱琴副调研员向省高院司法鉴定处进行了汇报沟通。
9月3日,我们向省政府法制办作了汇报,递交了书面材料,并在其介绍下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领导反映了情况,请求能出面协调,并递交了书面报告。
除了以上这些,我们还通过部分拍卖企业的关系,请他们向省里有关领导递交书面报告。
做了这些工作,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出明显效果。省商务厅还将以商务厅名义向省高院正式行文沟通,协会也还将继续努力通过多种途径向省委、省人大反映。
三、下一步的工作
在和省高院、市中院的沟通中,我们发现,法院职能部门对我省现行司法委托拍卖模式是给予肯定的,操作当中也没有大问题,但这是高院领导的意见,并且是院党委讨论通过的,他们表示也没有办法改变。这样,唯一的途径就只能是向对省高院有领导权的省委和有监督权的省人大反映了,争取能得到省领导同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我们要立即行动起来,着手解决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宣传,抓紧落实组建公共拍卖平台等行业自身建设方面的问题。
一是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行业正面宣传。
法院之所以对我们不放心,就是因为有极个别企业在司法委托拍卖当中出现过一些问题,这就要求我们从自己做起,强身健体,加强行业自律,不搞假拍拍假、串标行贿,不相互揭短、乱写匿名信,让司法机关对拍卖行业放心。我们要继续坚决贯彻执行最高院法释﹝2004﹞16号、法释﹝2009﹞16号文件及省高院2008年出台的《关于对外委托拍卖管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中拍协《关于进一步协助人民法院做好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继续协助司法部门做好司法委托拍卖工作。这次会议上,我们需要由全省司法入围拍卖企业签订一个《浙江省司法委托入围拍卖企业承诺书》,我相信,作为一家合规的企业,是一定会签订并遵守这个《承诺书》的。
要加强行业宣传工作。各地有不少企业在实施司法委托拍卖中有很多成功的案例,要将这些案例主动在媒体上宣传,让法院、各级领导、全社会都了解、理解进而支持我们这个行业,不要让极个别玷污行业形象的事例掩盖行业的阳光形象。
二是审议通过有关文件,落实组建公共拍卖平台等事项。
当前,我们之所以会陷入这么被动的局面,除了行业自律方面的原因外,还有我们的经营方式、技术手段多年来没有改变的问题,我们没有集中的交易场地,没有电子竞价、网络拍卖的设施,而这些恰恰是产交所极力宣扬的优势所在。所以接下来,我们要在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协会牵头,建立并完善现场拍卖与电子竞价、网络拍卖有机结合的、功能齐全的全新司法委托拍卖平台,包括组建拍卖业公共交易中心和网络同步拍卖信息系统。不管省高院的司法委托拍卖改革最终结果如何,我们也应该组建这么一个平台,这可以使我们在拍卖方式和场所上有更多的选择,行业整体形象得到很大提升,而且由行业统一来搞,肯定是可以节省成本的。
会上,我们印发了《关于组建浙江省司法委托拍卖公共平台的决议》和《浙江省拍卖行业网络同步拍卖信息系统基金会章程》,大家签订了《承诺书》也就表示同意由省拍协牵头,全体司法委托拍卖入围企业共同投资,组建拍卖业公共交易中心和网络同步拍卖信息系统了,届时就必须根据章程的规定,在省拍协的统一部署下,承担有关义务,行驶相应权利。
拍卖行业是一个整体,要在中拍协、省拍协的统一部署下,上下联动,发挥各自优势加快拍卖公告平台建设。从目前看,杭州比较困难,宁波已取得了进展,经过宁波市拍协的努力,政府主管部门、法院都已同意在其组织的拍卖公共平台上开展司法委托拍卖活动,据了解,他们已开始具体筹建。其他各市也要立即行动起来,不管当地中院有否集中交易、电子竞价的要求,都要积极和法院、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先行建立当地的公共拍卖平台,建立一个是一个,以保住我们的阵地,掌握司法委托拍卖改革的主动权。
三是继续努力向有关部门反映我们的诉求。
司法委托拍卖改革这件事,关系到我们行业的生存和发展,我们一定要团结一致,共同努力,除了做好以上两方面的工作之外,大家还要胸怀全局,服从大局,劲往一处使,为全行业出谋划策。